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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人才租赁)公告

来源:南通 时间:2024-06-15 作者:南通 浏览量:

我校是南通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高校,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先生创办的民立通州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现有开发区校区、崇川校区、如皋校区三个校区。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师资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人才租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ntnc.edu.cn ,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中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能服从学校工作地点安排。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年龄条件。须 1994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学历学位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国(境)外留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档文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附件2须手写签字上传扫描件。报名邮箱:ntgdsfxxrsc@163.com。

1.报名资料上传:6月23日09:00~6月25日16:00。附件2照片要求清晰。

2.资格初审:6月23日09:00~6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3日~6月27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3日09:00~6月28日12:00。

5.缴费确认:6月27日09:00~6月2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55092061 0513-5509206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按照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网上缴费流程见附件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提交初审所需完整材料、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考生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报到时间:2024年7月7日上午8:30,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开发区校区珠媚楼109室。报到后领取准考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上午9:00开始, 9:15分后考生不得进场考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7月7日中午12点左右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https://www.ntnc.edu.cn ,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上公布,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Z01岗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计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Z01、Z03、Z04、Z05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Z02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7日下午1:30开始。 地点: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面试。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7月7日下午2:30左右开始。地点: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

2.面试形式。Z01岗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和回答问题,Z02岗面试形式为计算机系统维护及网络管理技能测试和回答问题,Z03-Z05岗面试形式为回答问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面试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Z01岗总成绩=专业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证书加分(有游泳教练员证总成绩加1分,有救生员等级证总成绩加1分);

Z02-Z05岗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Z01-Z04岗位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1)面试成绩;(2)笔试(专业技能成绩);Z05岗位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1)有无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有者优先;证书等级高者优先);(2)面试成绩;(3)笔试(专业技能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高校教师准入的相关规定执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组织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人才租赁人员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当在相应招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将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人才租赁人员劳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截止2024年8月31日),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55092061 55092062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录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附件:

1:2024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岗位简介表.xls

2: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应聘报名表.docx

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报考信息采集表.xls

4:缴费流程.doc

来源: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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