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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越江中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南通 时间:2024-07-04 作者:南通 浏览量: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南通市越江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00—2024年7月5日17:00
2.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南通市越江中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请至此页下方下载附件);③学历证书、资格证书④反映本人相关工作经历等其他相关材料。
3.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须将填写完成的《南通市越江中学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及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文件)整体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越江中学公开招聘+姓名”命名,发送至学校官方邮箱:jsntyjzx@163.com。
4.资格审核: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且达到1:3的开考比例的,由学校电话通知参加应考项目,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计划。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未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一次性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笔试(进入笔试应考)或面试(无笔试进入面试应考)时报名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学校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核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笔试
1.如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达到10:1的,则安排笔试流程;如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10:1的,则取消笔试流程,所有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适岗评价、面试等后续流程。
2.笔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适岗评价及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一起进入),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


五、适岗评价及面试
1.适岗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成果、从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方面对报名人员的能力和岗位相适度进行综合评价。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适岗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2.如因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0:1而未进行笔试流程的,则按照适岗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3比例直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一起进入)。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50%)和计算机实践操作(50%)相结合,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反应能力、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以及计算机实践操作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工作结束后,进行考生成绩汇总。如进行了笔试流程的,则按照笔试占30%、适岗评价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并计入总成绩;如因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10:1而未进行笔试流程的,则按照适岗评价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并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学校讨论决定录用名单。笔试、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5.面试结束后,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总成绩和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交书面考察意见。


七、录用与待遇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经市编办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不合格或试用期发生主动辞职的;
(5)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市编办《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政府购买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事宜
1.体检费用及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应聘者自理。
2.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应聘者对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看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5.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核、应考项目(笔试、适岗评价、面试)由南通市越江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南通市越江中学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3-68711705、13962980318
纪律监督电话:0513-68711736

来源:南通市越江中学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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