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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政策,支持企业组织员工加快返岗上岗

来源:南通发布 时间:2020-02-18 作者:文、图 浏览量:

18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支持企业组织员工加快返岗上岗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记者从市工信局了解到,该通知从有序组织员工返岗、加强返通员工交通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留通就业等九个方面,全力支持企业组织员工加快返岗上岗、有序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对来自湖北、温州等“2+7”省市和确诊100人以上城市以及省内高风险县(市、区)的复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来自省外其他地区和省内一般风险县(市、区)的复工人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员工承诺、企业申报、并严格做好活动轨迹鉴定和健康状况评估的前提下,岗前观察3天后,符合条件的允许其上岗;对来自省内低风险县(市、区)且身体无异常状况的复工人员,允许其及时上岗。

员工交通出行保障方面,《通知》明确:对来通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运员工,由财政全额补贴包车费用;对我市劳务合作基地统一组织务工人员集中体检、包车输送来通返岗的,由返岗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核定后给予体检费、包车费补贴。同时,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定制公交、包车通勤等形式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问题,对企业定制公交费用给予相应补贴。

集中医学观察方面,鼓励重点企业设立集中医学观察点,提前准备好隔离场所和设施,努力创造良好的隔离观察条件;企业不具备条件的,由属地政府加快落实集中医学观察点,着力提高观察点接收能力。根据企业用工需求,选择市外员工集中的重点地区,落实专门场所、医护人员、医疗设施、管理规范,设立异地集中医学观察点。对在当地集中医学观察结束的员工,统一接运回通。

用工招聘方面,鼓励外出务工人员留通就业,支持企业在公共就业招聘网上平台发布用工需求,通过南通就业网、南通就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审核、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支持拓展对外招聘渠道,主动对接对口支援地区、疫情低风险地区,发挥劳务合作基地作用,加快引进劳务人员;鼓励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复工企业用工需求,精准推送市外人才和劳动力信息。市区企业新录用员工5人以上(含5人)并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由人社部门对用工企业和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0元/人的招聘奖励。

优化复工环境方面,《通知》要求各地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叠加放大政策效应。同时,加强靠前协调服务,做好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场所消毒、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实行“三不一优”便捷通行政策,对其他货运车辆,防疫卡口复查驾驶员身份等信息、确认车上人员体温正常后予以放行,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和重点生产物资运输畅通;加强跨区域协作,统筹推进重点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同步复工,保障产业链全链条循环畅通。


1、有序组织员工返岗。加强分类指导,对来自湖北、温州等“2+7”省市和确诊100人以上城市以及省内高风险县(市、区)的复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来自省外其他地区和省内一般风险县(市、区)的复工人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员工承诺、企业申报、并严格做好活动轨迹鉴定和健康状况评估的前提下,岗前观察3天后,符合条件的允许其上岗;对来自省内低风险县(市、区)且身体无异常状况的复工人员,允许其及时上岗。各地不得自行扩大隔离观察范围、延长隔离观察时间。

2、加强返通员工交通保障。发挥复工企业绿色通道作用,各防疫卡口对进城返岗人员进行快速查验、快速放行。对来通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运员工,由财政全额补贴包车费用,市区企业补贴费用由各区负责直接受理审核兑现,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我市劳务合作基地统一组织务工人员集中体检、包车输送来通返岗的,由返岗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核定后给予体检费、包车费补贴,市区企业补贴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3、确保复工人员便利出行。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定制公交、包车通勤等形式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问题,对企业定制公交费用给予相应补贴。实行员工向所在企业和所住社区(村)“双报到”制度,由所在乡镇(园区)牵头,统一组织企业与社区(村)做好对接。企业出具员工工作身份证明,员工履行承诺,社区(村)予以办理出入通行证,企业、社区(村)强化联防联控,共同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任何社区(村)不得排斥外来务工人员、阻止外地承租人员入住、限制承租人员出行,保障外地来通员工正常生活和上下班。

4、提高集中医学观察接收能力。按照《南通市企业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标准与管理规范》(通肺炎防指〔2020〕16号)要求,鼓励重点企业设立集中医学观察点,提前准备好隔离场所和设施,努力创造良好的隔离观察条件;企业不具备条件的,由属地政府加快落实集中医学观察点,着力提高观察点接收能力。

5、迅速组织异地集中医学观察。根据企业用工需求,选择市外员工集中的重点地区,落实专门场所、医护人员、医疗设施、管理规范,设立异地集中医学观察点。对在当地集中医学观察结束的员工,统一接运回通。

6、鼓励外出务工人员留通就业。精准做好本地务工人员求职登记对接,争取更多外出务工人员留在本地就业,缓解企业员工不足的矛盾。支持企业在公共就业招聘网上平台发布用工需求,通过南通就业网(http://www.nt91.cn)、南通就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审核、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并向本地求职人员进行针对性推送。

7、拓展对外招聘渠道。主动对接对口支援地区、疫情低风险地区,发挥劳务合作基地作用,加快引进劳务人员。鼓励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复工企业用工需求,精准推送市外人才和劳动力信息。市区企业新录用员工5人以上(含5人)并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由人社部门对用工企业和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0元/人的招聘奖励。

8、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援企稳岗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叠加放大政策效应,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不利影响。

9、优化企业复工复产环境。加强靠前协调服务,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做好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场所消毒、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实行“三不一优”便捷通行政策,对其他货运车辆,防疫卡口复查驾驶员身份等信息、确认车上人员体温正常后予以放行,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和重点生产物资运输畅通。加强跨区域协作,统筹推进重点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同步复工,保障产业链全链条循环畅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中财政补贴政策执行至一级响应解除后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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