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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启秀中学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南通 时间:2021-11-02 作者:南通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启秀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校医兼卫生管理人员1名。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护理专业,有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有学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人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工作岗位。

2.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材料:报名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南通市

启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④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11月1日

(三)报名方式:网上提交。应聘人员将填好后的《南通市启秀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扫描,压缩后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qxzxdzb@yeah.net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确保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相应开考比例(1:2)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启秀中学网站公告。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①二寸证件照(1张);②身份证;③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⑤本科及以上阶段学习成绩单;⑥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复审通过人员超过15人时,进行笔试和面试;否则,只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进行笔试和面试时,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考试成绩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于第二天告知参考人员。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以考试成绩高分者在前,体检由学校和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校园网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确定录用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后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当天须形成当地健康码。

2.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等环节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行程码并佩戴口罩。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彩色打印,附件2)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3.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启秀中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81125505。

本公告由南通市启秀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1125511。

南通市启秀中学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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