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专职网格员3名、场馆运营维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事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或相关知识,能够服从工作调配。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
(四)岗位条件: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后出生),工程类、财务财会类、工商管理类、中文文秘等专业,中共党员、退伍士兵、海永籍以及属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专职网格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后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士兵、海永籍以及属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场馆运营维护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后出生),能熟练运用电脑、操作基本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的能力。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凡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和有不良历史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以及其他不得应聘的人员。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政府212办公室;网络报名地址:1362602394@qq.com。
3.报名所需提供纸质或者电子材料:
(1)《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从公告附件中下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报考人员如果是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委(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
(二)资格审查
镇党委抽调镇纪检、组织、政法等相关人员成立招聘小组,由其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情况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本次开考比例为1:1.5,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综合文字能力等,分值为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5倍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分值为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总分成绩计算:本次招录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计总成绩(小数点保留两位)。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以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政历情况。
3.对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已签订合同,经查实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次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南通市海门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为南通市海门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缴纳五险一金。年终根据工作绩效发放考核奖。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查电子健康通行证、查戴口罩,测体温,提醒不聚集)事项。考生在报考及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本《招聘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063055;
监督举报电话:0513-6806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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