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公安队伍辅助力量,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启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以下简称辅警)。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原则上户籍地、居住地均在启东地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一般不超过48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有特殊技能、专长人员的年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3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具有履行职责的岗位能力、身心健康,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6、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 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招录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环节,择优录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启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汇龙镇民乐中路516号公安局2号楼206室)
报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照片1张,《启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复印件概不退还)。
联系人:施警官联系电话:83721012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二)理论、体能测试,面试。报名人员接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相关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勤务类按岗位要求参加体能测试,文职类参加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重点考查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三)体检。理论、体能、面试合格人员接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
(四)政审。主要了解招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监督。本次招考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工资待遇
招录的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务派遣合同工,录用后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启东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工作。工资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续签次数视实际情况而定。
四、防疫要求
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需凭“健康码”、“身份证”等进入相关考试场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另行告知。
本简章解释权归启东市公安局。
启东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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