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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开招聘村(居)群团干部5人公告

来源:南通 时间:2024-07-31 作者:南通 浏览量:

为进一步优化村(居)干部队伍结构,配齐配强村干部力量,经研究决定,海门区余东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群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村(居)群团干部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南通市海门区户籍或定居在海门区范围内;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或有两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操作运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愿意扎根农村、奉献农村。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被公安、纪委立案查处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四)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五)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和有不良历史记录的;
(六)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市场(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2楼204办公室),咨询电话:0513-82100573。
4.报名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开招聘村(居)群团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奖励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及父母、配偶及其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⑤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街道)党(工)委盖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的,盖学校党组织公章;⑥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其他佐证材料。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集中招聘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综合测试
考察聘用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录计划的1:1.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进面比例)。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适岗评价。根据报名提供的材料以及岗位要求进行适岗评价。
4.总得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适岗评价30%,合计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考察)。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根据试用期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违反试用期管理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相关规定的,予以辞退。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海门区同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同类型人员发放,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奖。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招聘公告》由海门区余东镇党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2630567,监督举报电话0513-82632013。

来源:中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委员会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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