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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公告

来源:南通 时间:2024-10-17 作者:南通 浏览量: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等相关规定,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http://www.stpac.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1988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3年9月以后出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若岗位表中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的,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聘用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执业医师资格也须在聘用时具备。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证书和相应资格。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在聘用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人员;
(5)2025年4月2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ntjob.cn/exam
1.报名、照片上传:10月14日09:00~10月2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资格初审:10月14日09:00~10月22日12:00。
3.陈述申辩:10月14日~10月23日(工作日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14日09:00~10月23日17:30。
5.缴费确认:10月14日09:00~10月2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由招聘主管部门及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919668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1笔试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http://www.stpac.gov.cn/)公告。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1.笔试
(1)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报名成功者在通知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岗位代码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收到信息的考生请在报名系统下载面试通知单,面试当天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由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三)公示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苏锡通园区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发放《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聘用手续在其毕业后30日内办结),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监督举报:0513-89196685。
本《公告》由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919668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来源: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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